哈密远成电力投资有限公司委托水利部黄河水利委员会黄河上中游管理局西安规划设计研究院对 “哈密远成电力十三师二道湖工业园区20MW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进行水保设施验收工作,现已完成验收并明确验收意见。根据《水利部关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规范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的通知》(水保[2017]365号)及《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水利厅关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规范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实施意见的通知》(新水办水保[2017]121号)的要求,现将该项目的验收材料向社会公开。(详情请见附件)
附件1:监测总结报告.pdf
附件2:验收鉴定书.pdf
附件3:验收报告.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