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9日,吉电股份召开2021年第一次“大监督”联席会议。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才延福,副总经理周宇翔,纪委书记丁鸣东出席会议。
会议传达了集团公司2021年第一次“大监督”联席会议精神,总结2020年“大监督”工作,安排部署2021年工作,审议了吉电股份2021年监督项目任务清单。
针对下一步“大监督”工作安排,才延福提出四点要求:
一是加强学习研究,保障公司“十四五”开好局、起好步。
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批示指示精神和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结合公司实际,努力践行习近平总书记“四个革命、一个合作”能源战略思想,统筹做好学习研究。
二是优化工作机制,完善“大监督”格局。
严格按照集团公司党组要求,坚持以职能监督为基础、协同监督为依托、纪检再监督为保障,补短板、强弱项,不断创新完善“大监督”格局。
三是抓住工作重点,紧盯重点领域、关键环节开展监督。
围绕落实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和公司中心工作,坚持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到哪里,监督检查就跟进到哪里;公司党委关注什么,就监督什么;管理风险在哪里,监督就跟到哪里开展监督,紧盯重点人、重点事、重点问题。
四是强化问题整改,促进建章立制。
建立落实问题整改、促进管理提升长效机制;加强对反复出现、屡查屡犯问题的监督,压实责任、强化整改;建立健全问题会商、联动处置、督查督办、成果共享等工作机制。
丁鸣东强调,各职能部门要深刻理解构建“大监督”机制的意义和重要性。一是正确认识监督工作与职能管理的关系。二是监督内容要突出权威性,不得随意调整。三是提高监督效能、减轻基层迎检负担,提高工作质量。四是纪检机构要结合公司经营发展实际,发挥好再监督职能。
公司“大监督”联席会议成员及纪委办全体人员参加会议。